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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执行监视居住变刑事拘留的话,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
只要涉嫌犯罪,无论如何变更强制措施,都应当接受法院的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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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类,还包括取保候审。一般来说,必须先有刑事拘留,才会谈到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至于严重性,一直被拘留的会更严重些,但也有例外,如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疾病或怀孕,一般是先予以取保候审,如无法满足取保条件又不能拘留的,也会给予监视居住。总而言之,严重性是根据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来判断的,不能根据采取的强制措施来判断。
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类,还包括取保候审。一般来说,必须先有刑事拘留,才会谈到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至于严重性,一直被拘留的会更严重些,但也有例外,如犯罪嫌疑人具有重大疾病或怀孕,一般是先予以取保候审,如无法满足取保条件又不能拘留的,也会给予监视居住。总而言之,严重性是根据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具体情况来判断的,不能根据采取的强制措施来判断。
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擅自离开指定住所,监视其行动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监视居住转为看守所刑事拘留是强制措施的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要看案情。《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监视居住地;(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3)传递信息时及时到达案件;(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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