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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从上海试点的情况看,营改增对于企业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营改增可以克服重复征税的弊端,对于大部分企业可以降低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六)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1.从事个体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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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辖市和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北京初定于9月1日启动试点,其他地区将在准备充分后尽早试点;为确保税负公平性,各试点地区所涉行业将与上海基本保持一致。财政部已起草一份面向各地区营改增试点的操作文件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区分批试点的启动时间,并为试点行业实施细节适用哪一文件提供索引,该意见稿即将向国家税务总局和各试点地区征求意见,预计于8月发布。在此期间,各试点地区将加紧培训纳税人、安装增值税新系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整体来看,营改增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根据规范税制、合理负担的原则,通过税率设置和优惠政策过渡等安排,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2012年1月1日起,我国率先在上海市正式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龙岳辉曾表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将改革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内容就是这些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是为了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而制定的法规,2012年7月5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由财政部印发,自2012年7月5日起实施。《规定》明确,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填写说明:⑴企业基本情况请参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应内容填写。⑵第①列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一)第3、第5及第6行“小计”列中销售额的合计数填列;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第1项“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扩围试点服务不含税销售额”中“应税服务”数据填列。⑶第③列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a.当期数:一般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表第19栏“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3、5、6行第10列-《附列资料(一)》第7行第10列)÷《附列资料(一)》第8行第10列;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第12项“应纳税额合计”的应税服务本期数填列。b.累计数:一般纳税人按照各月累加填列;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第12项“应纳税额合计”的应税服务本年度累计数填列。⑷第④列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缴纳税款:无欠缴企业等于第③列数。⑸第⑥列应税减除项目金额:是指同应税收入对应的减除项目金额,a.一般纳税人的应税减除项目金额=直接减除项目金额+还原减除项目金额,其中:直接减除项目金额(扣额)为试点企业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税基中可扣除的价款和其他费用;还原减除项目金额为试点企业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扣税)的项目经还原而成的按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可在应税收入中减除的项目金额,还原公式为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1+1/增值税(抵扣)率)。b.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减除项目金额为试点企业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税基中可扣除的价款和其他费用,可参照《本期销售额减除项目金额明细表》填写。⑹企业用于应税服务的固定资产更新情况中“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累计”项下是指本(上)年度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请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相关帐户资料等填写。⑺此表填报的具体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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