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
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都需要的手续: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企业向高新区交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经办人员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告知单; 3、资料齐备后,由高新区交管所人员到企业现场审查,符合办证条件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市交通局运管处制证或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办证的理由; 4、市交通局运管处审核后,报省运管局或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营运证》; 5、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船舶,并且自有船舶运力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三)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其中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四)有与其申请的经营范围和船舶运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五)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以下资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决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6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886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