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夫妻财产约定书》、《离婚协议书》均属实,但双方离婚后,妻子刘华并未履行离婚财产约定中对诉争房的任何义务。离婚后,他的父母住进了该房屋,刘华...
只要原告能提供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法院会就对车辆进行分割;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只要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就会被执行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涉及到如何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该《意见》第10条:“解除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这是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处理同居财产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对此也有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也就是说,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属于谁的财产。除非非登记一方有证据证明登记的财产是双方共同购买的。 在案件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会认为,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而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即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不应直接认定属于双方共有;另一方只有在举证证实其与对方有共同的投入并经营,共同创造形成该财产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分割共有财产。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必然是共同财产,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只有提出有关证据,才能享有对同居期间积累财富的所有权。
如果你的案子是中级法院一审,不服,可以向高院上诉二审; 如果你的案子已经在基层一审过,那么中院的判决在我国诉讼法上就是终审了,不能再上诉,只能够等到判决生效后:1.向高院起诉审判监督之诉;2.请求中级法院对应的检察院提起抗诉; 庭审笔录可以要求给,法院也应当给,而且这也需要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字;不需要等一个月、 上面便是我搜集的关于不服中级法院判决书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回答,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那要看你们分的是谁的财产,如果是你们共同的父母的话,不会受到影响,前提是你们可以证明你们两个是有相同父母所生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