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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彩礼的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离婚时彩礼是婚前获得且存在下列情形的彩礼应当返还: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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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结婚礼金的特殊属性,在具体分割时,法院一般会结合民间的传统习俗与人情世故以及举办婚礼的具体花销等做出判决。具体说来:一是结婚礼金虽然是一种赠与,但不同于一般的赠与。依据我国民间习俗,收礼人在送礼人操办有关喜事时是应该返送的,即“回礼”,说明礼金具有礼尚往来的“人情”因素。因此,在结婚礼金的分割问题上要予以考虑,可以参照“谁的亲友所送谁负责返还谁享有权益”的原则分割。当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一旦纠纷发生,当事人必须提供具体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只能均分之。二是操办婚礼毕竟需要花费不少的资金,特别是在操办酒席、置办婚车等方面花销较多,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对此予以合理考虑,理应将这部分的花销从结婚礼金中适当扣除,以体现公平公正。
离婚时彩礼是婚前获得且存在下列情形的彩礼应当返还: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 不存在上述情形,则彩礼可以不返还。 如果彩礼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方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则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部分彩礼。
夫妻离婚时彩礼的处理:属于下列情形的,需要返还彩礼: 1、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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