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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已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候,房屋产权证明并不是法定必须的证明材料。正常情况下,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发...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房屋产权证不是法定必要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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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房屋产权证不是法定必要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管局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官方证明,无需向其他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只有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包括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才会要求向产权人发放房地产登记证。在这些情况下,房地产登记证的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并加盖登记专用章,申请人无需准备。此外,房屋所有权等级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查询,登记机构出具查询后的文件作为房屋产权的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前由房管部门负责,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后由房地产登记机构负责。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房屋产权证不是法定必要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管局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官方证明,无需向其他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只有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包括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才会要求向产权人发放房地产登记证。在这些情况下,房地产登记证的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并加盖登记专用章,申请人无需准备。此外,房屋所有权等级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查询,登记机构出具查询后的文件作为房屋产权的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前由房管部门负责,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后由房地产登记机构负责。
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时,房屋产权证不是法定必要的证明材料。一般情况下,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和房管局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官方证明,无需向其他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只有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包括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才会要求向产权人发放房地产登记证。在这些情况下,房地产登记证的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并加盖登记专用章,申请人无需准备。此外,房屋所有权等级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查询,登记机构出具查询后的文件作为房屋产权的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前由房管部门负责,房地产登记制度实施后由房地产登记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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