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两个以上的地役权是否可以合并

2022-07-18
可以,但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一)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之上的物权 (二)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的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 (三)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1.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分离而为让与 2.地役权不得由需役地分离而为其他权利的标的 3.地役权随需役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消灭而消灭 (四)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1.分生上的不可分性 2.消灭上的不可分性 3.享有与负担上的不可分性。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