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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俗称暂扣证)。同时,又规定...
没有违法行为交警是不能扣车的,不过很不幸,你应当配合执法检查,没证据你酒驾但有证据你在临检时不配合检查逃逸了,光这点实际上处罚起来比酒驾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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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0条《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已经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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