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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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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上述特征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所以在实践中,首先要区分哪些财产属于彩礼范畴。只有赠与的礼物才能称为彩礼,以证明婚约的成立。一方亲属赠与另一方的财产不能全部认定为彩礼,全部要求返还;判断是否是为了婚约的成立而赠送的,应当遵循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举证责任由主张方承担,但判断是否完成举证义务,可以参照当地习俗和居民生活水平来判断。如果彩礼双方都花了,就没有分割问题;如果已经转化为个人物品,属于个人所有;如果转化为婚后购买的其他物品,需要证明出资是彩礼金,要求贡献多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原则上彩礼是不会返还的,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能要求返还财产。第一,他们真的没有一起生活过,第二,他们因为给彩礼而生活困难。
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一般可以要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可以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法院一般会支持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中争议不大的部分给了明确的回答,规定在三种情况下肯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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