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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职工从二OO八年四月一日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元(均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下列项目不列入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企业在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后,下列费用另行计算支付给职工: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医疗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住房补贴.你需要根据你的工作情况以及合同规定,获得你应得的工资。
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将提高多个“民生标准”: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目前的1280元调整为14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1元调整为12.5元;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则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570元和430元。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从2015年4月1日起,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7元调整到18元。二、依据:《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5〕10号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经市政府同意,从2015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1、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为202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1)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为18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3、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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