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档案,记录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档案,记录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环境纠纷是指环境保护法律的主体就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的争议,例如法人因不服行政主管部门的而产生的争议,公民因他人排污致使健康受到损害要求污染者赔偿损失而产生的争议等。发生环境纠纷后,争议双方可以自行选择适当的途径来解决。一般来说,公民、法人因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而产生的争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争议,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主持调查、处理达成有关协议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有:1对于环境污染问题,可以向环保局反映,要求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处罚,如果环保局不作为,你们有权提起行政诉讼;2对于赔偿问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3对于伤害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你们应该相信法律的严肃性,依法采取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1,603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