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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在经营细务方面的违法行为应当遵循哪些规章制度

2022-03-20
公司规章制度如下: 一、客户拜访 1、终端满意度: 业务员对终端售点走访所做的各项日常工作,旨在提升终端售点对业务员服务及公司产品的满意度。因此,业务员应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拜访周期对终端售点形成较稳定的拜访频次,并通过有效的日常拜访,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进而保证提升销量、稳固品牌形象。 负责某某地区的其它地区业务员的拜访频次:每月不得低于1次。 加倍处罚: 若在当月受到本考核大项中的任一考核小项处罚[不包括“2、A(3)错报终端信息”、“2、B终端代码填录不准确”项目],次月仍因该考核小项的同一处罚标准受到处罚的,按该处罚标准执行加倍处罚。若连续发生三个月的,业务员在第三个月接受加倍处罚后,对其进行降级处理(一级业务员予以辞退)。实际情况:当公司给我调整区域后,由于新工作内容短时间内没能完全适应,连续3个月发生了客户拜访不足的情况给我辞退了,现在想请各位律师说一下各位的看法,这种情况算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呢还是应该算是不能胜任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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