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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较轻,应当判刑,而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刑。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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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适用对象具有1、犯罪性质轻、危害小的特点。我国刑法分规定,可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碍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征是犯罪性质不太严重,社会危害性小。2、人身危险性小。限制不是剥夺犯罪者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人身自由,适用限制刑的犯罪者必须是人身危险性小的人,犯罪者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限制很难达到防止犯罪的目的。
1、不适用,累犯要求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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