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了,究竟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呢? l、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
l、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起诉期间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夫妻离婚起诉期间挣的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约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采用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如在报纸刊登,一般选择人民法院报或当地省级报纸。 这种公告一般无人注意,包括被送达者本人。 但按你所说,他并非下落不明,无须通过公告送达。如系离婚,怎么可能一直向自己家人保守秘密呢?
可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财产分割的意愿。这样可以在被动的状态下争取主动,有利于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在当事人(己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这本身就使得自己处于被动状态。 (1)表明财产分割意愿的利好:虽然在客观上处于被动状态,主观上依然要争取主动权。所以,在答辩状中表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态度,可以为法官判决财产分割提供参考条件。(起到一种提示的作用) (2)不表明财产分割意愿的弊端:如果不对财产分割表明态度,容易造成忽略性的影响,有可能被法官忽视对己方有利的条件,对己方不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