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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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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无效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只要提出离婚诉讼的一方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法院是不会判决双方离婚的,所以无论提起多少次诉讼也于事无补,如果没有证据就提起诉讼,必然接受无法离婚的后果。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整理的三次起诉离婚强判结果是什么内容。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然而,如果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5)其他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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