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人身方面 (1)夫妻之间的配偶身份关系解除 (2)基于夫妻关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间的相互扶养义务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也随之消灭 (3)同时双...
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虚假离婚当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可宣布离婚无效。2、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已与第三方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假离婚当事人要求消除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原假离婚确定的法律效力。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他和别人的婚姻关系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到民政局按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以后又与别人办理了结婚证,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下面的情况:协议离婚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关系本身没有异议,但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要的书面材料,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并予以离婚后,便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没有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同样具有约束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或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反悔而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另一方起诉请求离婚并请求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财产分割协议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的,人民法院原则上应予支持。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