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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过程中不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拆迁是政府征收行为,对户口没有影响。 如果拆迁完成之后可以将户口转移到新分配的房子中,或者,根据当事人意愿...
买房迁户口的条件 1、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 2、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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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出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续确权,应区分如下情况(仅限于户口迁出后的本次承包期限内): 1、在当事人是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可以继续使用该承包地(由户主办理确权手续); 2、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应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能办理确权手续; 3、在当事人是符合本法第30条的规定,而迁移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由原籍的户主办理确权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我说说我的看法,首先,房屋已经动迁,那么你们一家人对房屋的权利已经灭失,也就是说不管你采取什么手段,最终不会涉及房产证变更登记或者撤销登记。其次,房子按人口分配,具体什么情况你没说清楚,如果说是房改政策,那是一个居住权,并不是说你拥有房屋产权,这是两个概念。如果你一直住在房子里,根据你的现实情况,我认为你应该通过居委会协调解决你的居住问题
1,在当事人与新房东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原房产所在地挂靠,不迁移户口; 2、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的户口迁出期限的,应以该合同的约定为准,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当地有公共户籍的前提下,可以迁入该公共户籍所在地挂靠。《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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