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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认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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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工负伤,其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医疗期间所需各项医疗费用(含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社保部门支付70%,所在单位支付30%;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及转院治疗的就医路费由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支付2/3;被保险人从工伤医疗开始之后至被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之前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按被保险人原标准继续发放,原工资低于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发放;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并被鉴定残疾等级后,所领取的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以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十级为6个月;被保险人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5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单位不能辞退,要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被保险人要求辞职、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由单位计发一次性工伤辞退费,并终结保险关系。
工伤死亡认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职工工伤死亡的待遇 D39条: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计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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