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经检验合格的,价款可按照工程当时当地的定额计算;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但可维修修复的,结算价款要扣除维修费用再支付给承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主要还是看工程能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合同虽然也属于合同当中的一种,受到相关法律的调整,但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性质的特殊性,在合同本身被确认无效后,并不象其他合同那样——被确认无效后就自始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各自返还。
转包合同无效后工程款的结算如下: 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支付其所支出的成本; 2、承包人与转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转承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追讨工程款。由于转包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产。
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工程价款结算参照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处理,应予支持,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5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