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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违法,但只要你能提供证据证明你以做到了索证、索票、查验等法律规定的义务,是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的。...
食品配料表不全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法律规定食品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上注明配料表,如有违反将受到行政处罚,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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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1)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2)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4)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供参考。
不一定的,很多时候是职业打假人抓住一些非食品安全的瑕疵假打,市场监督管理官员也不一定搞清事实行政投诉也而成了职业打假人利用的牟利工具。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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