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1、一个人补领结婚证应当在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身份证等资料申请补领。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1]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 二、丢失结婚证。 三、婚姻档案证明。 一、补办结婚证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二、当事人结婚证遗失.损坏; 三、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目前仍保持这种状况。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一、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3、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4、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声明。符合条件的,填写《婚姻登记证补发审查处理表》。 五、发结婚证。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的,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3,4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