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2、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对于不宜直接提取...
法庭辩论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当事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证据提出自己的看法,陈述自己的意见,便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应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首先要面向基层。在中国,大多数残疾人生活在农村、城市街道、工厂、矿山企业和政府学校等基层单位。其次,要融入社会公共文化生活。残疾人的文化生活是整个社会文化生活的一部分,当然也有和社会公共文化生活一样的一面。因此,大众文化传播媒体有责任反映、宣传和关注残疾人的生活;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使社会公共文化设施也能为残疾人提供服务;各种文化、艺术、体育和娱乐活动应最大限度地吸收和接受残疾人,为残疾人的广泛参与提供和创造机会。第三,残疾人参加,残疾人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应适应各种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不同类型的残疾人有不同的生活障碍,形成不同的障碍来弥补和克服不同的障碍需求。例如,盲人看不见,那些有声节目,有声读物,触摸文字就成了盲人的特殊需要;聋人听不见,视觉形象,字幕和手语都是必不可少的。总之,只有适应各种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残疾人才能广泛参与各种社会公共文化生活。
我想你关注的点应该是赔偿的问题,而不是这些程序问题。 关于到底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合适,对方的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的,适合和解吗?到底哪些情况适合和解,哪些情况不适合和解,什么时候和解最好!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事故是发生在江西吗?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你方想要如何和解?
一、关于著作权。公司的征文活动是一种要约,要约内容包括版权贵公司所有。你朋友参加了征文活动,是对包含版权贵公司所有的征文活动的承诺。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如果不同意将自己的作品归公司所有并使用,可以不参加这个活动。基于上述理由,公司的要约不能叫做“霸王”条款。因为霸王条款是强加于人的。因为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可以对外使用是不存在著作权侵权的。 二、关于肖像权。公司的征文活动没有将肖像权的使用作为条件,因此对肖像权的使用必须征得肖像权人的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