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原告提交证据证明被告下落不明两年,且法院公告后被告仍未出现,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当事人起诉离婚时,一方处于下落不明或者其他原因人...
需要根据情况来看。如果原告提交证据证明被告下落不明2年,法院宣布被告未出现,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当事人起诉离婚时,一方下落不明或者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关于公告离婚的说法。一般使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起诉状时,会使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采用公告送达后,对方不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作出离婚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或者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对于公告是否都可以判决最后离婚,大概应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看。第一,如果原告提交证据证明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满2年,且经过法院公告被告仍未出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此时可依法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的,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法院审理实践中,我们遇到最多的还是这样的类型,当事人起诉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处于下落不明状态或者其他原因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诉讼文书,法院采取公告的形式送达相关法院文书,公告期满当事人若仍未到庭应诉,法院将缺席审理案件,最终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裁判。因此,此类公告离婚应该称之为适用公告程序离婚,其条件与其他案件没有什么根本的区别,公告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通过法院的庭审调查及走访,确定原、被告确实感情已经破裂或者原告有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法院可以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如果公告是因为通过其他途径无法找到被告、原被告时间短暂、原告亦无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那么法院可以依法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