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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户口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无旁系血亲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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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办理,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1、申请。要求结婚的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证。《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1、补办流程: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2、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我们知道,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要求当事人亲自前往办理,不能由他人代为办理结婚证。但如果是补办结婚证呢,是否还需要当事人共同去申请补办?事实上,在结婚证的补办上,法律规定也是有便捷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过需要公证当事人的身份,也需要当事人携带委托书和相应的身份证件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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