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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领取失业金,要依据失业前个人和单位的缴纳年限来看。缴纳失业保险一年至十年,领取失业金期限为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二十四...
失业者失业前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累计支付时间不足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支付时间不足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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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用人单位和本人在失业前累计缴费不足一年、五年的,最长12个月;累计缴费不足十年的,最长18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金能领几个月是依据累计缴费年限来计算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每月发行一次,每年领取几次取决于你的工作年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22条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设区市根据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企业最低工资的70~80%确定。第23条失业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以下称享受待遇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属公司累计支付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支付时间),(1)支付时间不足1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费(2)支付时间不足1年的,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费(3)支付时间为1年以上的,1年以上的部分,每8个月增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其馀数超过4个月不足8个月的,按8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为24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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