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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居民护照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申请程序领取表格、复印-拍照、填写表格-领取...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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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在深圳请普通护照最多需要15天,申请紧急护照最多需要5个工作日。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发、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并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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