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需要继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具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办理。继承人涉及多人的,可以共同到场作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需要继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具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办理。继承人涉及多人的,可以共同到场作公证,也可以分别到场单独做公证。《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5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