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
假冒或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 1.仿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 2.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 3.不正当使用他人未经注册登记的外部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营者集中包括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集中是经营者扩大自身规模,提高竞争能力,以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手段。《反垄断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股东形成决议,带上资料去工商部门就直接办理了
1、仿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 (2)假冒他人名称权的行为。 2、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 3、不正当使用他人未经注册登记的外部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 4、仿冒他人产品的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6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