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探望权是由法院判决确定的,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子女,对子女不利的,可以单独提起探望权诉讼请求法院中止探望权,但是必须是探望的行为不利...
离婚后不允许看孩子的,可以起诉法院行使探望孩子的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对方有义务协助。 行使探视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男方的这种行为是在侵犯您的探视权,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也是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可以向法院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探视权履行问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但是必须知道男方的身份信息和住所地,否则即使胜了官司,也很难得到执行。 2、建议通过微信和男方协商,商量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办法,来行使探视权。 3、如果协商不成,也要套出男方的住所地、工作地和孩子所在地,为下一步起诉和履行判决做准备。 4、不能以“男方一直躲着无法强制探视”为由要求变更扶养权,除非男方存在殴打、虐待孩子或者患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存在。 5、“如果无法变更扶养权并且男方也拒不执行探视权”,不能转为刑事案件,只能在起诉探视权且法院判决后,男方仍不履行判决的,才可能转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在公安机关未刑事立案前,不可能通过上网追逃、通缉令等形式来抓不男方。 7、建议通过微信协商并问的男方相关信息,协商不成的,提起诉讼,取得判决后,男方不执行的,申请强制执行,拒不配合的,可以报案或要求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男方刑事犯罪。
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视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自然主张权,即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视权就与直接同时成立。二是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方式一般可选择“上门探望式”、“带走逗留式”等。三是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不能为了行使探视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采取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254人已浏览
1,4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