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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企业集团: 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的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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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是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由母公司、子公司、准则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成员企业或机构。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中没有关于集团的概念。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集团公司的概念。在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中,集团公司为企业集团,但在工商注册中一般称为某集团公司。第二、最早关于设立企业集团,并对企业集团给出定义的国家规范性文件,是这样定义企业集团的:第一企业集团是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出现的一种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组织。其核心层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规定纳税、能承担经济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第二.企业集团以公有制为基础,以名牌优质产品或国民经济重大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几个大中型骨干企业和独立科研设计单位为主体,由多家具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和科研设计单位组成;在某一行业或某一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具有科研、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等综合功能。
企业集团不具有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的法人条件,所以,并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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