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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五条规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
是的,热心网友的回答是正确的。你是2009年离开工厂的,即使你是昆山本地的户口,现在也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离职提取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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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公积金贷款你必须交存半年以上的公积金!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1、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2、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4、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手续;5、有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6、同意办理住房抵押、有价证券质押或者由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办理住房抵押的,应当参加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办理置业担保的,应当将住房抵押给担保公司。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提供资料1、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合同原件;3、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个人顺序号);4、工资收入证明;5、首期付款20%收据(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是法律规定单位必须给职工交的 判断住房公积金是否具有强制性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如果单位抱有从众心理或者侥幸心理,不遵纪守法,将付出沉重代价。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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