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张明和王伯之间的交通事故的处理会经过如下流程:事故现场勘查事故认定(事故认定复核)违法行为...
1、发生交通事故,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2、立案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责任有异议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2、无异议的,10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不申请调解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可以参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和相关赔偿标准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最后凭签有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名字的协议书由交警部门制作《交通事故结案书》进行结案。
1、受理报案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2、调查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3)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4)其他调查工作。如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等。 3、认定和复核 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4、处罚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5、损害赔偿调解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1、发生事故首先要报警,交通警察接到报警通知后及时出警,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及时的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对事故嫌疑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2、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2,693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