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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本丢失,可以拿身份证明(身份证)去当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即可。2、离婚证丢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
补办户口本离婚证,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前往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的。具体时间需要咨询当地部门为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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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即可申请办理投靠迁移户口。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户口迁移(跨市、县迁移)(十)“三投靠”人员落户1、居民户口簿2、夫妻投靠出具结婚证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离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关系证明4、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以上材料齐全后,到公安局户籍大厅办理。
1、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再凭当事人补领后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房屋产权登记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 3、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迁入户口,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第一步,到户籍所在地区常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开具证明,第二,凭此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信息证明,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章,这个可以作为你户口簿使用。凭派出所户籍证明,可以申请办理身份证,应急使用可以同时办理临时身份证。第三,凭户籍证明,补办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结婚证。这样你手里什么证件都齐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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