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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进行裁决,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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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解答:关于和未成年子女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孩子的判决给你。◆支招: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你要多准备一些证据材料证明: (1)你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来抚养孩子; (2)你有较好的居住条件; (3)你有足够的时间照顾孩子等等。这些证据都要指向由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同时,在举证对方没有比你更好的抚养能力。◆相关问题:婚姻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婚姻关系解除,不知您们是否协商一致?判决离婚就只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比如:、、犯罪、两年等,不知道您是否有这方面的证据?没有的话需要注意证据收集哦!财产相关问题:离婚还要涉及财产的分割,不知您们是否有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判决是一人一半,当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最好您先要将财产的状况证据固定哦!◆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一方请求抚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请求方应当举证证明具有以下情形:(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2)子女愿意随其生活;(3)具有抚养能力。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这个主要由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确定,对此一般争议不大;(2)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力,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于子女共同生活的,比如身体状况的证明可有体检报告或医院证明,品行情况可通过受荣誉或是否被治安或刑事处罚等予以证实。
(1)父母双方在离婚后,仍负有平等的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的的负担具有强制性和无条件性。 (2)费的数额、期限和交付办法。首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主要以三个因素为依据: 1、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对抚养费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司法解释为: (3)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比例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以上比例。 (4)支付方法视职业情况而定,一般应定期给付,如父母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或年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以一次性支付。 (5)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其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要的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谁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不随女方生活而可随父亲生活的例外情形有: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争夺抚养权时能考虑孩子的意见吗?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三、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吗?只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后夫妻可以轮流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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