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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申请审核中是什么情况,有以下几项解释: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
经审核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受理机构、审核部门应当将审核结果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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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租房审核市审核同意及流程是怎样的,以下内容你可以看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按照《《石保安居办〔2015〕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通知》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对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在收入、户口、住房、提交材料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放宽。业内表示,此举意味着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单身人士被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大伞下。
深圳公租房申请轮候一般需要半年到1年的时间,例如2016年1月1日-4月30日申请的公租房,是在9月7日公示的;5月1日-6月30日是在12月8日公示的,7月1日-9月30日是在2017年5月4日公示的,一般公示15天,公示后没问题的就会入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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