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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根据人体损害...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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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2、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3、重处、轻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1)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 (2)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3)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4)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5)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6)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7)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 可见,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对方至少是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而这其中轻伤的量刑与重伤的量刑却是不同的。重伤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判处行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
司法鉴定轻伤二级是什么程度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根据人体损害鉴定标准,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一些,都是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如鉴定为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则构成犯罪,依据《刑法》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定结果是轻微伤的,可以做治安处罚。就法医鉴定而言,当然是轻伤一级比轻伤二级重。但是,就民事赔偿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而言,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是没有区别的,因为审判实务确定和判决赔偿标准的依据,即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区分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更没有确立不同的赔偿标准。
凡符合5.2.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二级。 1)重度智能损伤; 2)三肢瘫肌力3级; 3)偏瘫肌力≤2级; 4)截瘫肌力≤2级; 5)双手全肌瘫肌力≤2级; 6)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7)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80%,伴有四肢大关节中3个以上活动功能受限; 8)全面部瘢痕或植皮伴有重度毁容;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1)双膝以上缺失; 12)双膝、双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3)同侧上、下肢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4)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4个及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5)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16)无吞咽功能,完全依赖胃管进食; 17)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18)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损伤>30 cm2; 19)一侧全肺切除并胸廓成形术,呼吸困难Ⅲ级; 20)心功能不全三级; 21)食管闭锁或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瘘或空肠造瘘进食; 22)小肠切除3/4,合并短肠综合症; 23)肝切除3/4,合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 dd-chiari综合征; 25)胆道损伤致肝功能重度损害; 26)胰次全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7)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28)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 29)尘肺叁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及(或)中度低氧血症; 30)尘肺贰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5.3kPa(40 mmHg)]; 31)尘肺叁期伴活动性肺结核; 32)职业性肺癌或胸膜间皮瘤; 33)职业性急性白血病; 34)急性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36)肝血管肉瘤; 37)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25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450μmol/ L(5 mg/dL); 38)职业性膀胱癌; 39)放射性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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