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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
改名需要申请人符合姓名变更的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由县级以上(含)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 1、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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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未成年时姓氏变更,必须由孩子的父母提出申请,并双方签字按手印才可以由孩子随父亲姓,变更为母亲的姓,或随母亲姓变更为随父亲姓,但不能变更为其他姓氏。如果孩子长大成人了,也就是说孩子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就不能由父母申请变更姓氏了,因为孩子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了。一般来说,公民超过16周岁一般不可以随便变更姓名了。并不是不能改,而是因为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都有了学籍,档案。有的办理了银行卡,办理了其他业务,有的可能还有毕业证,驾驶证,房产证等等。如果变更姓名,这些就要随之而改变,很麻烦的,尤其是毕业证是不能补发的,等于大学白上了。
需要侄女的监护人持有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办理过户。《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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