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合同内容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2、合同双方意...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有九类: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未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或投资开发未达到法定条件的;未经政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如果是正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肯定是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只签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不生效。延伸阅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交纳的税费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类型转让方式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有九类: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未对土地进行投资开发或投资开发未达到法定条件的;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的;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限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
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合同属于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8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754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