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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资料,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一、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政府能无偿收回吗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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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在被回收前,面临拆迁,有没有拆迁补偿呢?如果按照现实状况中的拆迁,以政府强硬和无所不用其极的拆迁手段,首先定义的肯定是不补偿,因为这是在法律政策的边缘处,政府的可操作性极强。但被拆迁的农民切勿坐以待毙,因为即使是这几类可能被回收的宅地基也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从理论上来说,户口迁出本村和进城落户的人,宅基地收回,面临拆迁严责上是不予补偿的。但有一种例外就是户口迁出但还没有落户到新的村集体且有原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这样的情况也能拥有原村民的拆迁补偿。而从实际出发,更在于律师的诉讼和谈判能力。尤其在遇到拆迁时候,要想获得比较理想的补偿,拆迁代理律师的能力尤为重要。而对于一户多宅和钻政策漏洞的人,因本身具有过错,宅基地的收回也理所当然,在协商拆迁补偿的时候政府更为强硬,这对于被拆迁农民很不利。但也有应对政策,即及时通过政策程序进行相关补正,多出来的“户”根据新政策下的农村集体土地的入市标准进行入市流转经营,缩减占地占户,这既能保证财产性收入,也能通过协商谈判,甚至是诉讼复议等手段获得一定的拆迁补偿。一方面,土地确权确实能为农民规避许多风险和纷争,有利于农民对土地的使用和处分收益。但另一方面,很多人没太留意的是超占的宅基地,这部分宅基地常见于农村。在过去的政策里,超占部分在面对拆迁时是不予补偿的。在2017年的新的土地确权政策中,原则上是不予确权,但会在确权书上予以标注说明。而且对于超标准的宅基地予以收费。受地域限制,各地区宅基地规定的面积稍有差别。因为对超占宅基地实行的是有偿使用制度,所以这部分宅基地在面临拆迁时也会有相应的补偿,但不能依据违建定义而完全不补偿,这是农民维权的着眼点。一般的处置方法是,如果以后分户建房或者现有房屋拆迁、翻建或是政府实施规划,应按政府规定的面积重新划定确权。其超出的部分面积退还村集体。退还部分可争取部分拆迁补偿。
1.规划性回收这种回收实属无奈,地理位置太好了,政府规划新农村的时候把这种宅基地规划为公用地或者是公共措施用地,这时候你的宅基地就会被回收。2.荒废的宅基地如今提倡资源合理利用,如果你的宅基地长年不建设,你在城市里买了房子并且已经落户,自愿退出了农业户口,那么你在农村那些荒废的宅基地就很有可能被集体回收或者政府性征用。3.非法使用宅基地近年来,由于农村规划投入少,个别农村宅基地使用存在种种乱象。一是同村村民,在办理审批及监管中,宅基地标准不同,而且存在村民自由建房、少批多占、一户多宅等问题。二是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还有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等情况。三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出现这些情况,宅基地是要被回收的。随着宅基地制度的不断完善,未来农村的宅基地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希望通过改革,能够让土地发挥更大的价值,为农民带来更好的生活。农民朋友也要多了解相关的政策,以免蒙受损失。
农村老宅基地回收会给补偿。 农村宅基地回收的补偿: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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