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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常务主席行使以下职权:(一)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二)对会议的有关事项向主席团提出建议;(三)召集代表团团长会议,就议案和有关报告的...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大会各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一)副秘书长的人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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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大会各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一)副秘书长的人选;(二)会议日程;(三)大会表决议案的办法;(四)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五)其他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必要时,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召集人,由秘书长建议,主席团会议通过。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将本次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关于设立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并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审议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建议名单,并决定将建议人选交各代表团酝酿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大会各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一)副秘书长的人选;(二)会议日程;(三)大会表决议案的办法;(四)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日期;(五)其他需要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事项。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必要时,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的召集人,由秘书长建议,主席团会议通过。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将本次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关于设立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并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审议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建议名单,并决定将建议人选交各代表团酝酿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2002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补充解释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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