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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被偷饭馆有赔偿责任。当食客在饭店就餐时,饭店工作人员发现了可疑人员进入饭店甚至行窃肘,并没有采取有效方式提醒或制止,致使消费者手机和钱包...
饭店已经尽到安全保证义务的话,没有责任不需要赔偿,如果饭店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比如看到小偷行窃但没有阻止等。 根据你的描述,饭店有过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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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饭店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请客人是否劝酒、是否都有护送义务等等,但一般饭店经营者承担责任相对较大,其他人责任相对较小或无责。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饭店设置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请客人是否劝酒、是否都有护送义务等等,但一般饭店经营者承担责任相对较大,其他人责任相对较小或无责。 第一次追问:这个问题是这样子的,好的哈哈哈哈 第一次回复:是的,这个问题我是这样想的!
向卫生部门检举.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人住院确实是饭店的食品有问题,出现了食物中毒.如果就餐时食物中毒是一个可以被确认的事实,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从你讲的情况来看,在饭店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饭店的过错是显而易见的,饭店的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使得就餐人员受到人身损害,因此,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该司法解释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所以,饭店如果认为不应当承担营养费和误工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在和饭店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依法维权的。 你现在最好取得他们的食物作为证据,或者是对你的胃液做化验,保存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 但如果饭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如放警示牌等,则很难主张饭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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