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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
诉讼离婚财产分配,对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女方一般可以拿一半;对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配。如果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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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相应的另一方就可以多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诉讼中的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配,但还要照顾女方及孩子的权益,因此女方可以适当多分。关于外遇问题,那必须有证据证明,譬如报警记录、录音录像、人证等,难度很大。如果确定存在外遇,在财产分割上也是要少分的。关于房产问题,只要是婚姻期间得到的,不论是登记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仅仅针对原告及被告不存在少分多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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