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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存疑不起诉的话,这个时候应该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在这个时候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所以就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是...
如果发现新证据能够进行定罪的话还会提起诉讼。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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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意味着对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必须退回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只有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经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才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笔者认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前设置退回补充侦查的前置程序不妥。如果发生了存疑不起诉的现象这几个时候是否补充侦查要看检察院有没有指示公安机关去执行。其次就是对于已经补充侦查的案件如果检察院依旧是认为证据不足的那么此时时不符合起诉的条件的,此时时可以做出不进行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案件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对于存疑不起诉应当注意的是,只有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才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此,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存疑不起诉的必要条件,人民检察院必须严格执行,只有这样,才能既可以防止放纵犯罪分子,又可以防止久侦不决、久押不放的现象,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以上信息可以知道,决定存疑不起诉是不会留下案底的,留下案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得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信息得到整理,继而使得更多的人免于受到处罚,对于那些不涉及个人隐私的犯罪手法,公安机关在整理这些案底之后就会公布。
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因此,存疑不起诉说明行为人并未被定罪,也就是无罪之人,自然没有案底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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