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址同上。被告(系原告生父)...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有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虽具备上述条件,但还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除了以上法律明确规定的条件外,抚养费的确定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以上信息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到网找在线律师进行咨询,谢谢阅读。
增加抚养费反诉是可以提出的,本诉正在进行中,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反诉。反诉不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如果反诉属于其他法院专属管辖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因为无权管辖,则反诉不得与本诉合并审理反诉能够与本诉适用同一程序。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互不相容或其中一个请求为另一个请求的先决问题。反诉需由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增加抚养费诉状的条件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463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