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
按照《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的是管制,像这类刑事案件,前期对犯罪嫌疑人羁押的时间也不会特别长的,羁押时间比较久的这些刑事案件都是案情比较复杂重大的刑事案件,这类刑事案件的判刑不太可能是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都是属于五大主刑,也就是说他们之间并没有互属关系。拘役和管制以及有期徒刑具有许多区别,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第二、执行机关上,管制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三、限制人身自由上,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需要关押。综上,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刑法主刑,拘役管制不是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毫无疑问,在过渡号羁押也是在看守所羁押,《刑法》规定羁押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过度号:新进看守所和监狱都有这样的监室,一般叫1号监里面学看守所和监狱的规章制度,尊重牢头和管教等,每日值班的要求,分配工作一般第6到第12天就会转其他监室,有时犯人少也会延迟几天,犯人多就会加快几天其他监室管理就比较松散,没人打人或者立规矩,服刑较简单和轻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1人已浏览
569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