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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人不还贷款时如果有抵押的话,先抵押还款,担保人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公积金贷款正常是不用担保人,不用预交押金,凡是...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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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1、首先,担保人不是你想当就能当的,必须信用良好、收入平稳,公积金连续缴存满足一定年限,一些公积金中心甚至会对担保人的工作单位有要求。 2、除此之外,担保人还要承担一些责任,如果贷款人不能向银行按时还款,公积金中心是有权向担保人追偿的。 3、另外还有不能使用自己攻击机的风险。如果选择的担保方式是“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是解除不了担保关系的,也就是说在贷款人还清房贷之前担保人无法使用自己的公积金。另外一种担保方式“自然人阶段性保证加房产抵押”,可以在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后就可以解决担保关系,担保人也就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了,这一点要注意。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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