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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伤害等级来计算。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
可以的。对于工伤,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确认是工伤,拿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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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鉴定需要60天内完成。工伤残鉴完成之后,约30天内可以进行赔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可以重新鉴定.无需单位同意. 1、申请工伤认定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3、计算赔偿金额4、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5、通过人民法院诉讼! 如果有工伤保险,保险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工伤期内的工资,护理费,伙食费等。 如果单位没有工伤保险,以上所有开支都由单位承担。
1集体型的工伤险的话是不属于社会保险里面的工伤保险的所以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支付的。相应的工伤待遇支付也将由公司支付。 2在伤残等级鉴定之后是不能立刻拿到这笔钱的。你可以向单位主张你的工伤待遇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可以向工地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相应的工伤待遇。最后的工伤赔偿里面是需要除去老板给的这15111的。 3伤者如果觉得等不下去了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但是单位赔偿金额远小于实际应支付的金额的话也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齐相应的工伤待遇。 3具体工伤待遇请参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一条: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1%41%或者31%。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1%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1%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1%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1%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1%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1%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1%。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1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1%。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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