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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存续期间转继承的遗产一般认定是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财产为夫妻的...
开具《继承权公证书》,周女士必须要出示父亲的婚姻状况材料,她不但要证明父亲周军没有非婚生子女,还要证明已经去世30多年的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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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夫妻之间相互继承应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丈夫去世,任何人不得侵犯或限制妻对夫遗产的继承权;同样,妻子去世,任何人也不得侵犯或限制夫对妻遗产的继承权。2、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先进行分割,即通常所说的“先析产后继承”,共同财产的一半为生存一方财产,另外一半作为死亡一方的遗产进行继承分割,不得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遗产继承,侵犯生存一方的合法权益。3、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死亡,他方仍享有配偶继承权。4、对未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为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5、夫妻登记结婚后尚未同居或同居时间很短时,配偶一方死亡的情况,应承认另一方享有继承权。对遗产份额的划分,应根据时间的长短,尽义务的多少,酌情处理。属于父亲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应当认定为父亲的个人财产,这样的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继母是不能要求分割的,因为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父亲去世了,这部分财产转化为父亲的遗产,而作为父亲合法配偶的继母,自然也是可以对该遗产享有继承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继承是夫妻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而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38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遗嘱确定了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只能作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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