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
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只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丈夫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您的描述,法院将本应有他人归还的借款,判决由丈夫代为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形:
可以一起冻结,但在处置时有区别,如果是共同债务,可以用共同财产支付(执行),如果是单方个人债务须析产,用个人财产部分支付与执行。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另外,下面几种情况也属夫妻共同财产: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4.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8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