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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以下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
大概的流程都是差不多的,你和我说一下你们是在上海的哪个区做变更,我针对不同的区,和你们讲解一下变更需要准备的具体资料,这样咱们就只需要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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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变更的事项不同,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一)、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注意: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你对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如何办理的疑问。
1、营业执照变更: (1)公司变更申请表(盖章签名); (2)股东会决议(盖章签名); (3)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盖章签名);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加盖公章; (6)涉及到变更股权变更的要提交转让合同。 2、税务变更: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变更税务申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复印件); (4)公司变更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 (5)股东会决议; (6)章程(或章程修正); (7)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相关资料。 二、变更流程: 1、带齐上述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上述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公司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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